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4-11-03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25年的房产纠纷。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除要有较强的法律理论知识作为基础的前提外,还要具有超强的具体运用法律的能力、超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超强的协调能力、超强的耐心和毅力。平南县法院的执行法官身为执行人员,不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谨记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司法公正、一心为民,保民生、促和谐。
错综复杂 25年房产纠纷
案件的原被告是对堂兄弟,黎某以依继承取得的房屋多次要求堂弟黎某宏返还住房。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989年8月,黎某一纸诉状将堂弟黎某宏告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归黎某所有,限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被告搬离将该房屋归还给原告。被告不服提出上诉,1991年12月30日玉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009年7月29日原告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换取了该房屋的新证,原告因被告长期占住其房屋不还,于2010年3月15日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原告也曾多次上访法院,要求法院执行生效判决。但因该案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经法院立案执行而无法执行。2010年8月23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要求被告黎某宏搬出房屋,将该房屋归还给原告黎某。原告曾要求被告执行法院判决把房屋归还原告,但被告却认为该房屋其有份,仍一直居住在争议房屋至今,一直居住在争议房屋至今,拒不搬离该房屋。
强词夺理 一拖再拖拒履行
2014年5月17日申请人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返还房屋。法院立案后,执行局的领导分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长带头以及承办人等一行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
2014年9月24日承办人陈法官等一行人再次去房屋进行现场勘查,核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
“你们向法院承诺自动履行搬义务,并要求法院一再延长搬迁时限,等待租用邻居的新厨房,就将房屋归还给申请人黎某。现法院给的期限已届满,因何至今尚未搬迁出去?”陈法官问被执行人。
“我们没有地方搬迁厨房煮饭,所以我们仍在这里煮食。并说我没地方搬,我丈夫患有心脏病到南宁医治疗十多天刚回来,我不搬。”被执行人覃某芳说。
“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十年,这房屋是我们的,所以我们不搬出去。”被执行人黎某宏更强硬地说。
多方联动 寻找执行突破口
由于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矛盾突出,要想让他们一时半会儿就相互理解、相互让步并不现实,执行的法官认识到这一点后,从多个方面考虑,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希望能和被执行人深入沟通,进而化解矛盾。
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是农电公司的员工,执行局局长和办案法官在执行期间数次到该农电公司协调,不断地做了黎某宏的搬迁动员工作。派员不断地继续与平山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平山镇平山村委会、平山农电外线班长以及被执行人黎某宏所在的南方电网平南县农电公司领导、六陈供电所、平山网点外线班等相关领导不断沟通联系,法院要求单位协调做思想工作,最妥善的办法是你单位给黎某宏一些压力,动员其以最快的时间在今日搬迁清房屋内尚有的家私什物,电话告知法院。密切配合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深入耐心细致做思想、法律解释工作,南方电网平南县农电公司领导也表示协调法院执行工作。
法院就这一案件制定了强行执行的方案,并和被执行人说明大概情况,如被执行人黎景宏仍拒搬迁的,法院一旦实施对其强制措施,加上新闻媒体的介入宣传扩大,很可能会对其本人的岗位、工资及你单位将会产生负面影响。另外,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儿子在南宁银行的存款,希望在某一程度上能给被执行人增加压力。
困难重重 法官四处走访劝说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后,黎某宏也同意搬出去。但是,他觉得该房屋他也有份,一口咬定原告黎某所有证上只是117.45平方米,从房屋的里面向外量,剩下靠街道部分属于我的。黎某宏还是强硬的说。
办案的陈法官深刻认识到,如果不彻底说服他,执行工作就无法进行。执行法官多次追踪案件执行的进展,在不断加强对工作的被执行人思想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劝导电网公司的班长,希望他继续协调法院执行工作。
2014年10月11日下午平南县农电公司六陈供电所平山网点外线陈某强班长电话回复法院执行局承办人说:“黎某宏接到农电公司领导的协调通知后,黎某宏自动搬迁执行房屋内剩余物件,陈某强班长并在现场协助督促黎某宏及其他人一起搬迁物件出该执行房屋。”
“法院限期被执行人黎某宏必须在2014年10月12日上午9时前全部搬清执行房屋内的所有家私什物完毕,届满法院即进行强制执行。”执行陈法官告诉陈班长让他转达被执行人。
10月12日,当天正值周末,执行法官放弃自己休息的时间,立即和法院一行人奔赴被执行人家中查看执行的情况。
峰回路转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我丈夫黎某宏去平南农电公司考试,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务工不在家里,法院执行要求我们搬迁尚余的厨房灶具等什物已全部搬走了,不能搬走的我们就不要了,房屋大门外的电表是我们购买安装的,我们要回,其余的也不要了。”被执行人覃某芳平静地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配合、调解, 被执行人终于肯搬出去。
该案从1990年8月涉讼到执结长达25年之久,且在当地影响较大,有较大执行风险,到此该案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原作者:欧子瑛、陈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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