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4-11-03
本报讯近日,梅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会同市消委会,首次启动联调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宗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万多元。这是梅州市法院、工商、消委会正式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以来调解的首宗消费投诉案。
今年9月中旬,市民温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称其购买的商品房面积“缩水”,他因此多付了4万多元购房款。温先生与房产开发商交涉,要求退回多交的房款,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接诉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和调解工作,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市消委会请求市中院与市工商局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三方派驻“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联调,尽快化解市民温先生和房产开发商的纠纷。梅州中院立案庭法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阐述后,立刻抓住了纠纷的关键,并提出了解决方案,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都自愿接受了法官的建议,温先生的经济损失得到了挽回。
据了解,今年8月,梅州中院积极创新多元联动调处消费纠纷的新模式,会同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维权新机制,打破各部门“各自为战”的调解方式,通过人民法院参与前期调解,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司法成本,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增加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武器”。
(来源:梅州日报;原作者:黄义涛丘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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