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4-11-07
据《漳州电视台》报道,市民王先生说,他在2003年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120平的商品房,08年时又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36平的单身公寓。之后王先生将首套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出售过户。今年8月王先生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120平的改善性住房,他想咨询说,到今年12月,他是否能够提取剩余的公积金对之前尚未还清贷款的单身公寓进行还贷?若行,要提供什么材料?对此,我们也咨询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的相关人员,来看报道。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解答: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公积金申领表,并依据不同用途要求出具相关凭证。提前还贷(需贷款还满一年以上,当前余额全额提取)
1、贷款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等账户信息资料
2、借款合同原件,于2011年1月1日后2014年8月1日前购房签定借款合同的,属于首套房的,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缴存地及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一份);属于二套房的,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一份)、第一套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一份)
3、异地还贷的,提供申领人夫妇双方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 。
接下来来看林先生咨询的问题,林先生说他在县城有一套自建房,此外在市区还有一套六十平的商品房,林先生问想再买一套商品房,算首套吗?继续来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的解答。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解答:在县城购买的话,具体以房屋信息登记查询证明为准,自建房不参与计算,现在购房算首套。在市区购买的话,如果人均面积没有超过35.41平米,购买改善性住房算首套。
公积金的问题一直和买房息息相关。这不,王女士也来咨询,说她和同事在角美上班,都买房在漳州。同事八月初办完了提前还贷手续,当时只需提供漳州和龙海两地的房屋信息登记证明。而现在王女士也要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却被告知还需要角美的房屋信息登记证明。王女士想咨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它的同事8月份办的时候不用,而她现在就需要呢?对此,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解答。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解答:因为角美成立了台商投资区,房管局已经独立出去,因此需要角美的房屋信息登记查询证明的。如果王女士的同事办理时没有收取,可能是工作人员遗漏了,这样需要跟龙海管理部联系补齐材料。
(来源: 漳州房地产乐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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