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2-03
为了避免以后办理产权过户的麻烦,近日市民赵女士想给自己10岁的儿子购买一套商品房。不过儿子尚未成年,是否可以购买房屋,又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赵女士一概不知。
未成年人可购房
监护人代理不可少
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十二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的材料。
应当怎么办:从上述法律条文中看出,未成年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可以作为购房的主体。不过,由于购房属于比较重大的经济行为,购房合同涉及内容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这就要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房屋登记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自完成申请。因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房屋登记等行为应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这种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需要做委托或授权。在登记时,由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在登记文件上签字。同时,为了证明监护人的监护身份,监护人应提供能够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如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公证文书、母子父子关系证明或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未成年人买房比较容易,但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产权,交易时比较困难。作为父母以孩子名义购房时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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