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2-03
在三亚市商品街经营小卖部的马女士向记者反映,铺面租期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到期了,先前她曾和房东口头约定房屋到期后可以续租,但现在房东却突然反悔要把房子收回来,由于一时找不到新的店面,无奈之下,她只能拒绝搬迁。
据马女士介绍,去年12月,她在商品街十巷附近租了一间临街铺面用来开设小卖部,当时和房东黄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约,由于铺面所处位置人流量大,所以生意一直以来都不错。马女士称,一个月前,她就曾向房东提出,今年租约到期后,她想继续续租,租金再涨一些也无所谓,当时房东答应了,可谁曾想这个月初,房东却突然提出要把房子收回来,让她赶快找新铺面,由于受不了对方突然变卦,她拒绝搬迁。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房东黄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是房屋的业主,他拥有房子的使用权,租期到后把房子收回来是很合理的,至于租户提到的业主曾许诺可以续租一事,并无相关字迹约定,如果到期后租户仍然拒绝搬迁,业主方会使用相应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就此事,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指出,由于租户并未与业主签订相关的续租协议,原先的租约到期后,业主随时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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