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2-06
市民李先生咨询:双方已登记产权的房屋能否互换并变更登记,变更的方式有几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收费?
市房地产管理局回复: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当事人应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互换转移登记。其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按规定应向房屋交易登记部门缴纳的费用有:①登记费80元/宗(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②房屋转让手续费6元/平方米。另,因房屋互换涉及缴纳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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