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2-10
导读:开发商对商品房的预售必须要具备法律条件,并严格依法进行。那在法律上,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呢?作为购房者,只有该预售的商品房具备了这些法定的条件,您才能购买,否则就很可能陷入不必要的购房纠纷之中。那具体而言,预售商品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二、预售商品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认真阅读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以上是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以及“预售商品房要具备哪些条件”的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您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票据,签好商品房预售合同,因为它关系到您能不能拿房办证。此外,在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还一定要谨防掉入开发商的陷阱,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避开开发商的陷阱,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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