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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家庭房产纠纷案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3-03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郝立峰(化名三儿)、郝顺(化名父亲)、郝立军(化名二儿)这桩家庭房产纠纷案更是让清官头疼的案子。

  接案

  8月8日,铁岭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徐春涛、孔宪文接待了铁岭县双井子镇某村村民郝立峰申请调解房产纠纷案,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核实,这是一桩家庭房产纠纷案,当事人分别是:父亲郝顺、二儿子郝立军和三儿子郝立峰。案情原由是1997年郝立峰和父亲郝顺、母亲王慧芝(化名)将原旧房翻盖成四间砖瓦房,当时郝立峰还没有结婚,和父母一起生活,该房产权为三人共有。

  今年初,铁岭市推进新城镇建设,以农民自愿的原则,用现住宅置换新区楼房,郝顺就是这项工程的参与者,因郝立峰现已在北京成家,不能再回双井子镇农村老家居住。为此,他向父亲提出要回属于自己的1/3产权,按新区楼房价格索要8万元。父亲郝顺没有这笔钱,只能求二儿子郝立军代付,可郝立军认为郝立峰当时是和父母一起生活,这钱郝立军不想给。

  调解中心李伟忠主任认为这是一桩既涉及老人赡养又涉及财产继承的案子。决定成立4人调解小组,即李伟忠、孔宪文、段慧明、徐春涛,制订细致的调解方案。

  调解

  8月10日,调解中心分别将郝立峰夫妇、郝立军夫妇请到调解中心,以唠家常的形式展开了调解攻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郝立峰回到家后,向老人要房屋动迁卡,老人不给,郝立峰撬开了老人的箱子,把动迁卡拿到手。郝立峰出现了第一次反悔,11日下午5点后,给孔宪文打电话说:“7.5万元他不干,要12万元,父亲骂我不孝之子,和我断绝父子关系,我在12万元中,拿出5万元给他养老送终。”郝立峰的反悔,给调解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

  在调解小组会上,大家一直认为,在郝立峰夫妇着急回北京的契机,让他俩咬定的数字发生松动。7万元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也是调解的最佳点。8月13日,找来了郝立军夫妇,知道他俩就在铁岭装修,随叫随到,夫妻俩还表示,定了就算数,不会改变的。8月14日,郝立峰分别给李主任、老孔打了电话,询问调解情况。18日至22日,电话接连不断,人也常来调解中心,看来“拖延”也是调解的一种方法。

  结案

  调解这桩案子,共用了17天。8月24日,进行市、县、镇、村4级联调。8月25日下午1时,双方当事人和各级调解员以及证人,来到了调解中心会议室,进行调解协议书签字,孔宪文宣读了调解协议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双方自愿同意铁岭市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经铁岭市人民调解中心核实,确认该房屋产权系三人所有(郝顺、王慧芝、郝立峰),建筑面积80平方米,经调解郝顺出7万元购买郝立峰13产权,该房为郝顺、王慧芝夫妻所有,此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一阵掌声中这桩家庭房产纠纷案调解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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