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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是怎么赔偿?

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6-15

  拆迁是对于房屋的补偿,你如果只是一块空地的话就补偿不了,还有个问题,根据国务院305号令的规定: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果说确定下来拆迁,而你又没有获得房屋的话,你应该要求卖方把钱退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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