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08-07
导读: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为买房将花费人生当中的一大笔财富,所以买房这件事马虎不得,必须谨慎,那么,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买房要注意的事项有:
(1)向售房者提出“一个要求” ,提出将售楼广告的确切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以此见该广告内容虚实;
(2)预售许可证审查掌握“两个要点”,查看预售项目是否与销售楼盘名称相符,所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3) 进售楼处要能经过“三道关卡”,“逼订”(售楼人员以所购房屋紧俏来“逼”你尽快下单),“封杀”(出于“捂销”“惜售”目的,售楼人员告知你最看中的那套房已售,让你放弃),“以情动人”(让你感到不好意思不下单);
(4) 下定金做到“四个明确”(具体位置、面积、价格,签正式买卖合同时间,定金数额和交付时间,定金返还形式);
(5) 考虑实际购买房屋的“五个差异”(环境、布局,家具摆设,装修材质,做工粗细,设计细节);
(6) 审查开发商除预售许可证以外是否具备“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并审查工程现场,了解实际施工状况;
(7)约定所购房屋标的物状况:如毛坯房还是全装修房?土地来源?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套内、建筑、公摊面积、高度等约定;
(8)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9)要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地保障,在制定合同时力求完善,这是惟一有效的解决办法。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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