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5-12-08
购房合同未签 可以退房?
律师称:购房者可能面临违约甚至要承担赔偿
已经交了定金或是付了首付,后来却心生反悔,最近,一些购房者向记者讲述了这样的困扰。不少购房者认为,只要购房合同还没签,买房事实就未成立,想退房的话,开发商就应当退还定金或首付。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付首付款但合同未签 购房中临时想退房
最近,一手机号为“1396××××115”的市民向记者咨询,之前在买房时签了定金合同并交付了定金,后又交了首付款,但是购房合同还未签订。最近,因为个人问题想要退房,不知道能不能退?自己付出去的现金能否都要得回来?
而在最近来电的热线中,询问像这位市民这样的问题的读者不少。其中,有的购房者是因为盲目下定,后发现对房源不满意;有的购房者是决定购买后,因为看中了其他房源或家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心生退房的念头。而大家争议的焦点还在于,未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就可以无条件退回所付的款项。
未签书面合同 不等于合同关系未成立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等于合同关系未成立。因为合同形式包含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一旦合同关系成立,就不能随意毁约。以手机号为“1396××××115”的市民所讲述的例子,其与开发商事先签订了定金合同,如果其中对双方的违约事宜作出了约定,那么,这位购房者要反悔、与开发商又无法协商免责的话,需按照定金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定金合同未对违约事宜作出约定的,这位市民单方面要解除合同的,会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这位市民可能将面临违约责任,甚至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认为,在购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含书面合同,双方的口头承诺等都可以是合同形式。而在这样的案件中,通常是谁起诉谁举证。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解除购房合同,需有证据能证明自己存在解除合同的免责理由和证据。
□提醒
付款前需进行
书面约定
律师们提醒,在买房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款项来往,要尽量有书面约定作为凭证。例如,交纳定金、付首付款,要保留票据,例如付款收据等,作为退款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定金能不能退回,要看买卖双方的约定。而书面的协议约定,是最直观的维权依据。在约定中,应注明款项的金额、违约责任等,甚至要约定清楚什么时候签订购房合同,以免付了款项后签约遥遥无期。做好书面约定,不论是对于卖方与买方而言,都是一种保障。
新版购房合同即将启用 购房需关注签合同环节
近日,关于福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明年开始使用的消息引起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记者获悉,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在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增加了质量担保、抵押、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等条款。针对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还明确规范了商品房预售、现售两类情形,其中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正在建设中且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新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买卖。从总体来看,新的合同范本,对购房交易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目前泉州市住建局已接到了新版购房合同范本的通知,会按照福建省住建厅的通知执行,在2015年元月1日开始使用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新合同范本的推出对房产交易市场的规范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新合同范本细化明确的内容,也是买房过程中大家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内容,规范后有利于规避这类纠纷,所以,新版购房合同启用后,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尽量要求开发商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不过,由于开发商存在个体差异,新合同范本中有的条款是强制条款,有的是倡导型条款,购房者在具体交易过程中,还是要多留心。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也表示,房产是大宗的商品交易,作为交易的重要凭证,购房者一定要留心合同。在交易谈判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有作出特殊承诺,尽量要写入购房合同中,以便为后期维权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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