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强律师法律服务网 作者:北京律师 时间:2018-01-30
房主从租客手中收回房子,肯定是有什么原因,房主才这样做的,那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那些情况下,房主必须收回房子呢,别着急请听小编慢慢为大家解说。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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